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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2008年中医医院中药制剂能力建设等项目单位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9日

国中医药发〔200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2008年国家安排专项资金,组织实施了中医医院中药制剂能力建设、县级中医医院中药房建设、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农村医疗机构中医民族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和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5个项目。根据项目管理方案要求,我局组织对项目单位所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并确定了项目建设单位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要认真按照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会同本地财政部门,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

  二、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方案要求和项目建设计划进度,开展设备采购、人员培训等工作,保证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项目完成后,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及时会同财政部门将项目总结评估报告分别报送我局和财政部。

  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医政司。


    联 系 人:董云龙  严华国

    联系电话:010—65955519  65914966